4.3.2 娱乐消遣
这是一种覆盖面极大的需求用例,它可以通过很多方式被整合到各种产品形式当中。作为一种应用产品的类别,“娱乐”的概念显得过于宽泛了,但在抽象的层面,它又是一个具有绝对代表意义的需求用例。一个功能模式是否具有娱乐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的态度与感知。例如,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对于某些用户来说,查看金融信息与股市行情真的是一种娱乐消遣行为。
我们可以将娱乐性质的应用进一步分为两类:
- 游戏
- 内容消费
游戏类应用产品所具有的娱乐性是显而易见的。人们对于游戏产品在移动领域中的市场定位问题还存在一些争议,对于怎样的游戏模式可以通吃各类移动平台的讨论也是各有各的看法。鉴于本书的主旨,我们不会去探究涉及游戏本身的复杂交互理论,虽然我们在前面几章里学到的那些思路和概念其实有很多是同样可以被运用到游戏应用的设计与开发当中的。
而作为娱乐性需求用例的另外一个组成部分,内容消费本身就是一个形式多样的庞大概念;看片子、听音乐、读书、浏览网页等一系列行为无一例外地被囊括在这个范畴当中。市面上很多非常流行的iPhone或iPad应用都是聚焦在这个方向上的,这些产品大多拥有特色鲜明的用户体验方式,使得内容消费行为具有很强的娱乐性,对于用户具有极高的吸引力。当然,这也说明很多产品设计人员和开发者都看到了这类需求在市场中的巨大潜力,并且已经开始在自己的产品中付诸实践了。不过即便如此,你也不必过于担心竞争方面的问题;这方面的需求空间依然是巨大的,用户们始终会对那些能够给他们的内容消费行为带来新奇体验的应用产品保持强烈的关注与期待。